遂宁开达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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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开达债权资产
AA级平台主体
AA级平台担保
足额应收账款质押
【产品规模】总规模3亿,分期发行;
【付息方式】打款当日起息,季度付息;
【期限】12/24/36个月
预期收益率:10万-50万-100万-300万
12个月:8.3%-8.5%-8.8% -9.0%
24个月:8.5%-8.8%-9.0% -9.2%
36个月:8.8%-9.1% -9.3% -9.5%
【发行方】遂宁XX投资有限公司【AA级】
1993年经遂宁市人民ZF批准成立,实控人为遂宁市GZW,为遂宁市市级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负责区域内土地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获得当地ZF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支持,业务持续性好。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362亿+,增进8.46%,营收近22亿,发展稳健。
【担保方1】遂宁市XX实业有限公司【AA级】
2001成立,为遂宁市及遂宁经开区南片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在当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ZF继续给予公司财政补贴支持,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近180亿,增长15.35%,营收12亿+。
【担保方2】遂宁XX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实控人为遂宁市GZW,从事遂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及民生工程的建设,主要承担遂宁市经开区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在股东资金注入、资产划入及财政补贴方面的大力支持,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170亿,增长11.6%,营收近14亿。
【区域优势】
遂宁,别称斗城,四川省辖地级市,成渝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四川省的现代产业基地。地处四川城镇化发展主轴,是四川省战略部署建设的“六大都市区”之一,成都经济圈和成都平原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和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2021年遂宁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19.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6.2%。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68亿元,同比增长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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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司法解释】

  信用卡渐渐成为很多人的必备品,方便快捷不用找一堆零钱,而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以及分期付款则是很多“手头紧”的人热衷于刷卡的主要原因。然而也正是这个消费后还款的时间差,给了很多人动歪脑筋的机会。信用卡套现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更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从2009年12月16起,违规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从2009年12月16日起,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   信用卡套现分为经营者一方和持卡人一方   经营者一方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持卡人一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按照我国大陆地区的闭合式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者缺一不可。   (一)信用卡套现的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以pos机等方法,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了信用卡的短期信贷功能,通过循环套现的模式,变相进行了金融信贷业务,违反了国家对于金融行业的行政许可制度,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 信用卡套现的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是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侵犯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它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什么结果。   信用卡套现犯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是指违反了银行对于信用卡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以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且该行为必须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即套现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三)信用卡套现的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信用卡套现犯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这里的自然人是指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有合法经营、管理范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四)信用卡套现的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信用卡套现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刷卡套现行为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仍然刻意的追求行为结果的发生,而且信用卡套现犯罪,是行为犯,《解释》并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牟利即构成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实施套现行为的故意。   【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pos机从事信用卡套现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225、231条之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这就意味着,《解释》在对既有套现行为又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行为的情况,采取了牵连犯理论,择一重处。

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有哪些,高收益理财产品的简介
  高收益理财产品,顾名思义,是指合同约定的分配收入较高的理财产品。没有哪种理财产品的收入比信托更高。当然,信托产品有很多,它们的收益是不一样的,有高有低,这主要取决于你选择的信托产品的主要投资方向和风险可控性。   目前,投资者可以选择高收益的理财: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是为投资者提供低风险和稳定回报的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种类繁多,但谈到高回报,信托理财产品首当其冲。据统计收益率信托产品平均发行量超过8%,一般信托项目年化收益率为9%至12%,个别项目年化收益率甚至高达15%。   股票投资   股票是股份公司在资金,募集资金时公开或私下向投资者发行的凭证,证明投资者股本的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期货投资   与现货交易相比,期货投资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在期货证券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   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是指债券购买者(投资者和债权人)以购买债券的形式投入资本,到期向债券发行者(借款者和债务人)收取固定利息并收回本金的投资方式。债券的主要投资者是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和各种基金组织。此外,公司、企业和个人也可以将闲置的资金债券。投资者可以用相当于债券票面价格的货币购买债券,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赚取收入,并在规定的期限到来时收回本金。债券按发行人可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高收益理财产品   保险投资   保险投资是指保险公司在组织经济补偿的过程中,运用各种积累的资金保险来增加资金价值的活动。   黄金投资   黄金长期以来一直是一种投资工具。它具有很高的价值,是一种独立的资源,不受任何国家或贸易市场的限制,也不涉及公司或政府。因此,在黄金投资通常可以帮助投资者避免经济环境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而在黄金投资是世界上税收负担最轻的投资项目。   P2F高收益活期   通过互联网对接金融机构产品的个人模式,代表金融机构或金融资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金融资产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   首先,P2F高收益需求产品的收入来自金融产品本身的收入。信托、资产管理、银行财富管理、基金等。所有人都有相对明确的收入范围,一般收入范围在4-11%之间。   其次,来自金融机构的回扣。信托和资产管理产品将从金融机构获得回扣,平均为1%-3%。如果信托和资产管理产品的目标收益率是11%,加上回扣,最高的收益率可以达到14%左右。   以上就是关于高收益的理财全部内容。理财有风险,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如果对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感兴趣的话,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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