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疆五号·菏泽郓城城投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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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疆五号·菏泽郓城城投债】
山东菏泽市地级市城投非网红区域债券定投基金!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AA!信托同款在售!每个交易日申购成立!标准化产品深受国家鼓励,法律上没有瑕疵,对投资者有很强法律保护作用!
【基金名称】融亨万疆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规模:10000万
业绩计提基准:约7.0%/年。底层债券:年度付息,到期还本。
标的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6月17日 债券到期日:2024年9月19日
期限:约20个月
基金到期日: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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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0:30-11:10涨停的股票,这种风险更大,经常有下午开盘后涨停就被打开的情况);在下午1:15-2:00涨停的ST股,如果涨停时换手很小(低于1%),分时图表现为在冲击涨停前只有非常稀少不连贯的成交,只是在冲击涨停是才逐渐有量放出,并且在冲击涨停时股价走势比较连贯,没有大起大落,则也可以(之所以这个时间段以考虑ST股为主,原因就是ST股的涨停只有5%,在上午的交易中,即使散户买进,今天涨停,散户获利也不大,第二天的获利抛压也不会太大,但是涨10%的股票就不同,上午涨停那么上午买进的散户获利就相当大,第二天的抛压相待重,风险就太大了。ST股的换手条件也是为了防止获利盘太多,增加风险)。   2:00-3:00间涨停的个股,除非大盘在连续阴跌后在重大消息的刺激下出现反转走势,或者是在下午走强的板块中的龙头股(这时大盘还必须处于强势中),否则轻易不要去碰。(理由很简单:这时候的涨停是庄家尾市做盘,目的一般是为了第二天能在高点出货,同时在上午和下午买进的散户获利很大,第二天的抛压也就很重。庄家在尾市拉高不是用资金去硬做,而是一种取巧行为,此时跟进,风险非常大)。   B、第一次即将封涨停时,这时候换手率的大小,小的当然比大的好;注解:在大盘处于弱市和盘整市时这一点尤其重要,理想情况是普通股换手低于2%,ST股低于1%,在大盘处于强势时这个换手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对龙头股也可以适当放宽,但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超过5%,包括涨停被打开后又被封住时换手率的情况。这些对换手率的限定实际是也是限定今天就已经获利的买盘数量和说明今天抛压的大小,这时获利盘越小、抛压越小,第二天的上攻余地也就相应越大。   C、个股形态怎么样;盘整一段时间后突然涨停的比连续上涨后再拉涨停的好;连续大跌后以涨停方式开始反弹的也可以;庄家仓位重的比庄家仓位轻的好。   注解:盘整要求在至少5到6天内没有出现大阴大阳,均线系统不能出现BIAS太大的情况,拉到涨停的位置后离强阻力区域不能太近,要给第二天的高开留下一定空间;对于庄家持仓太重、基本只有庄家自己参与交易的股票,首先必须看日K线,判断一下庄家这时的意图,再决定是否参与。在一般情况下,盘整后突破的股票是最好的,由于普遍的心理预期是突破后上涨空间打开,第二天的获利幅度会大一些;而对于超跌反弹的股票,由于反弹性质决定,高度不能预计太大,要保守一些。而连续上攻的股票,由于在低位买进的人可能随时抛出,形成大抛压,因此除非是在大牛市,否则追涨停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而对于庄家仓位比较重的股票,庄家由于出货需要,常常是在涨停后继续拉高出货,才能降低仓位,所以反而相对安全些,当然具体情况要求大盘不能太差。由于个股形态分析需要较好的功底,在这里,请自己去看看相关资料,自己体会。在这里最强调一点,就是即使今天涨停,这两天的获利盘依然不多,最好是洗盘后上攻涨停。   D、大盘情况,如果大盘今天急跌,破位的就更不好,有涨停也不要追。   在一般情况下,大盘破位下跌对庄家和追涨盘的心理影响同样巨大,庄家的拉高决心相应减弱,追涨盘也停止追涨,庄家在没有接盘的情况下,经常出现第二天无奈立刻出货的现象,因此在大盘破位急跌时最好不要追涨停。而在大盘处于波段上涨时,涨10%的机会比较多,总体机会多,追涨停是可以胆大一点;在大盘波段弱市时,要特别小心,尽量以ST股为主,因为ST股和大盘反走的可能大些,另外5%的涨幅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抛压。如果大盘在盘整时,趋势不明,这时候主要以个股形态、涨停时间早晚、分时图表现为依据。   E、第一个涨停比较好,连续第二个涨停就不要追了;理由就是由于短期内获利盘太大,抛压可能出现。当然这不是一定的,在牛市里的龙头股或者特大消息股可以例外。   F、高开高走拉涨停的股票追起来安全些,最好开盘价就是最低价;这里实际一是考虑K线组合,高开高走涨停说明走势极其强劲,更容易吸引跟风盘,第二天能走得更高,二是由于今天没有在低价区成交,获利盘获利较少,抛压出现的位置也会相应提高,从而留出更大的获利空间。   G、有重大利好首次被披露,拉涨停的股票比较好(不过得考虑股价是不是已经拉得老高,股价早就反应这个利好了)。   这里实际有很大机会,如果股价事先没有反映利好,一旦涨停,上攻力量就很强,机会很大;即使股价事先已经反映了这个利好,如果大盘条件比较好,庄家往往也会拉出涨停,这时只要股票形态好、分时图漂亮,也有很大的获利机会。   H、龙头股的涨停比跟风股好;有同类股跟风涨的比没有同类股跟风涨的涨停股好;这里要求大盘条件要相对有利,能够支持板块上扬。这种情况出现,不仅容易吸引短线盘,还可以吸引中线盘,再加上股评吹捧,往往其中的主要个股能够在涨停后出现继续高开高走的强劲走势,这时追涨停也是最安全的。   I、分时图上冲击涨停时气势强的比气势弱的好;看分时图需要很高的技巧和感觉,语言很难表达出来。我只能在这里说一些主要要注意的方面。一是均价线,均价线应该是开盘后保持向上,支持股价上涨;二是,分时图里股价从盘整到冲击涨停,如果盘整区离涨停的距离在5%以内,那么冲击涨停速度快比较好,但是如果盘整区离涨停比较远,那么最好是不要一直冲向涨停,而是冲高一下再盘整(盘整区提高),再迅速冲向涨停;三是分时图里的成交分布问题,要求上涨成交要放大,但是放大要适当,并且比较均匀连续。比较忌讳的是那种突然放量很大,一下又迅速缩小,那说明庄家心态不好,也会引起追涨盘的怀疑;四是看委托盘,真要涨停的股票,一般显示出来的买进委托盘不会比委托卖出盘大,因为庄家的真正买盘是及时成交的,看不见,而那种很大的买盘托着股价慢慢上涨的,基本可以认为是庄家在出货,不能追进。

201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全文
  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以下银行信息港小编DL为大家整理了201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全文,供大家参考!   201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 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章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 岗位聘用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三十六条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经批准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教师有什么样的补贴呢?如下是银行信息港小编DL为大家整理的2016广东山区教师补贴政策,赶紧一起看看吧!   2016广东山区教师补贴政策   2016广东山区教师补贴政策七夕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抓紧落实2016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全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自今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通知指出,各地要准确把握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抓紧修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及时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通知》还明确,我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自今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2016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2017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9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各位小伙伴,是不是很想去山区和农村当教师呢?   主要政策依据   省政府关于2016年民生实事的工作部署   《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粤府办〔2016〕3号)等文件   省文件和政策的主要精神   将 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政策 调整为 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实施对象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工,扩大到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生活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2017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9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具体个人发放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突出差别化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确保在越边远、越艰苦的山区和农村学校工作、服务年限越长的教师生活补助的档次越高。   省补助地区、省与市县资金分担比例及其他相关工作要求不变。   各地要抓紧修订具体实施办法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研究修订本地落实生活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地在修订具体实施办法时,要做到:   统筹加强农村教师的岗位管理、职务聘用、专业发展等工作。   统筹推进落实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的刚性约束机制。   积极筹措落实所需资金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积极筹措和落实生活补助政策所需资金。   省已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基数下达有关县(市、区)2016年省补助资金。   各有关县(市、区)要保证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实施生活补助政策;要保证本级财政不因省财政增加补助资金而减少教育支出安排,不减少本级财政对学校公用经费的安排。   生活补助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实施范围。   及时发放生活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月按标准将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教育系统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按期报送制度。省建立生活补助工作进展通报、督导和奖惩制度。   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各地推进落实情况督查   对未按时按标准落实的地区,省政府将进行专项督导   各地工作落实及报送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财政补助资金和省 强师工程 地方奖补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省将对未按时按标准落实的地区扣减有关资金   此外,通知还就落实生活补助工作提出相关要求。要求各地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落实生活补助有关工作,并将有关数据、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对于在工作中发现存在虚报、误报情况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核减当地后续年度省财政补助资金。   2016年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病假有哪些规定呢?下面银行信息港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另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工作人员在病休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病休人员要求恢复工作的,需出具医院关于病愈的证明。恢复工作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否则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政策依据:   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六、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 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八、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由国家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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