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首发区域,融资成本极低,黄金之都,黄金储量全国第一,黄金储量占山东全省80%
【央企信托—烟台非标政信】规模5亿,24个月,100万 7.0%,自然季度付息
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方:当地第一大平台,实际控制人为市财政局,注册资本100亿,总资产184亿,主体评级AA,近期评级拟上调为AA+,有息负债中以银行为主,加权融资成本极低
担保方:当地第二大平台,总资产142亿,区域内唯一AA发债主体,2023年拟发行10亿企业债
【烟台市】:烟台是山东省经济排名第三的地级市,2021年GDP 8711.75亿,全国城市排名第26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64亿,烟台市经济体量处于山东第一梯队,但宽口径债务率远低于青岛、济南
【区域简介】黄金之都,已探明黄金储量占全国1/5,烟台市下辖区县中债务率最低的县级市,2021年GDP740亿,公共预算收入4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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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及所需材料,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1.首先,你必须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2.公积金中心会通知您需要填写的材料和提取公积金的程序
3.您还需要向您的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与您的单位核实信息并出具相关证明,同时与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并填写相关事项和所需信息并加盖预留印鉴。
4.您向中央公积金中心提供了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及相关凭证,中心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审核。
5.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作出批准支取的决定,并签署您提交的单位证明,您基本上可以领取公积金。
6.对于允许提取的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将签发提取支票。
7.你只需要去受委托的银行用支票办理取款手续。
审批到提取公积金大约需要3天,有的时候会更快。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原单位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退还申请;
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卡或《联证》;
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迁出城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或迁出城市后重新就业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1.对于住房
既然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当然,买房或租房都可以;租房时,您可以提取房款支付租金,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账户余额或租房的实际需要。当它被用来买房子时,它甚至更有用。它可以用于首付、贷款或父母为孩子买房子的提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低于普通商品房贷款,而普通商品房贷款也是大多数职工购房的首选方式。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内容可以看看。此外,农村朋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旧房改造和新房建设等。住房公积金对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确实有用,而且也是最容易提取的。
2.看病
有人说,明天住房公积金每个月要付这么多钱,他们不会买房、租房或修房。这笔巨款存入了账户。当我迫切需要它的时候我应该做什么?你不能用自己的钱吗?根据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当职工因最大的疾病需要用钱看病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医疗。
3.用于生活费用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生活费,否则就相当于无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了以生活费用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满足贫困的条件,如能够提供较低的保障,是一个有固定卡的贫困家庭。
4.法律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上述三种情况属于一般范围,法律还规定,还有其他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如工人离职、退休、出国定居或死亡等。
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等,都是大家关心的,所以我们看看是对我们有帮助的,大家在提取的时候可以去当地官网搜索相关内容,准备好材料就可以了。
广州调整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标准:公租房收入线上调 住房租赁补贴提高
每经编辑 魏文艺
9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获悉,广州市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即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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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是指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涨幅21%,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指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个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按此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标准是指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同时采取租金封顶制度,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而完善退出机制指的是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分类处置: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可以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政府保障能力、群众住房需求,我市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即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等。具体如下:
一、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涨幅21%,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二、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个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按此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以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人家庭为例,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住房租赁补贴为2106元/月;户籍地为白云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755元/月;户籍地为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579.5元/月;户籍地为增城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228.5元/月;户籍地为从化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053元/月。
三、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标准: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同时采取租金封顶制度,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按规定免交租金和按优惠租金标准(1元/m2)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以租住聚德花苑50平方米公租房项目为例, 聚德花苑电梯楼租金标准为33元/月?平方米,原月租金为330元至1155元的家庭,调整后月租金为165元至990元。
四、完善退出机制: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分类处置: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可以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五、热点问题
(一)本政策创新之处。
在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在政策层面作出两大创新调整。
1.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封顶计租机制。
本《通知》在公共租赁住房分档计租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通行的合理的低收入家庭租金占收入比例一般为15%的国际惯例,创新规定对租金支出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的家庭,实行15%封顶计租。租金支出始终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5%,使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支出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2.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平稳退出机制。
考虑到部分家庭,特别是退休人员家庭,虽然收入有所提高,但因年龄大等原因在市场上确实难以承租住房,为支持这些家庭稳定居住,按照退出住房保障但不退出现住房的思路,从可操作性、合理性出发,在现行6个月过渡期的基础上,新增根据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分类处理方式:承租人家庭确有住房困难,符合住房困难标准难以退出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5倍以内的(即3人家庭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90元以内),可按照同期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5倍至3倍之间的(即3人家庭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90元至106980元),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超出3倍(即3人家庭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106980元)或住房不再困难的,必须腾退现住房。
(二)近年来,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情况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9号),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自2010年以来,9年间我市已5次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从2007年的7680元/年调整到2010年9600元/年、2012年15600元/年、2013年20663元/年、2015年29434元/年、2018年35660元/年,增幅达3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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